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海安校区内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以及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等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可能引发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南通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南通理工学院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实施办法》
三、工作原则
总原则:先控制、后处置、防蔓延、减少影响和损失。
基本原则:校园稳定压倒一切。
1、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2、生命安全重于财产安全。
3、预防为主,及时、合法、公正处置。
4、校区全体员工都有服从统一指挥维护校园稳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应急组织体系
(一)海安校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
组长:沈超
副组长:谢卫军
成员:濮志俊仲海燕丁新国 占太助梁汉民
(二)设立三个工作组
宣传协调与决策组:由海安校区管委会领导组成——沈超、谢卫军同志负责
安全保卫与保障组:由综合处、保卫处、后勤处人员组成——濮志俊、梁汉民、占太助同志负责
教育疏导与安抚组:由学生处、教务处人员组成——仲海燕和丁新国同志负责
四、应急组织体系相关职责
(一)宣传协调决策组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决策、指挥、协调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情况,统一协调、组织、指挥学院突发安全事件的行动响应及善后处置工作,下达行动处置工作指令。
2、负责向学校本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情况。
3、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负责与海安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安系统协调联系,以便共同应对、妥善处置学院的突发事件。
4、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负责其他应由海安校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处理的事项。
(二)安全保卫与保障组职责
1、负责现场控制工作,第一时间进行情况处置和控制,并有效执行领导组下达的任务指令。
2、负责现场保护工作,根据情况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对事法发现场进行有效的保护工作。
3、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对事件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配合国家机构进行工作。
4、负责提供后勤保障工作,根据事情的发展情况和需要,及时安排车辆、经费等处理事件必需的保障措施。
5、负责事件的后续环境恢复工作,及时恢复因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停水停电、环境破坏等恢复工作。
(三)教育疏导与安抚组职责
1、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说服工作,及时掌握涉事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其进行教育和说服工作。
2、负责在突发事件时的正常教育教学保证工作,不能因突发事件影响未涉及学生的正常上课活动。
3、负责对学生进行正面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工作。
4、负责与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工作,及时将涉事学生情况反馈家长并负责接待家长的来访解释工作。
五、信息报送原则规定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发生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立即向校区领导或值班人员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报告的内容必须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如发现报告的内容与事实有误,应立即通过原报告渠道予以纠正。
3、续报。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并报告后,对后续情况要及时续报,对动态情况实行边处置边报告。
4、慎重。发生突发安全事件,通常关系到校区的安全和稳定,有关信息除按规定渠道报告外,不得擅自向社会散布。如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应当由学校明确的发言人或指定的负责人来接待采访。
(二)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海安校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并经核实后,应立即以电话方式将事件的基本情况报告学校本部,并将指挥机构的初步指令传达到各应急处置小组,以便根据指令和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安全事件执行紧急电话报告后,由应急处置机构专门负责信息工作的负责人迅速核实具体情况报告学校本部,并根据学校指示报海安市的教育局安保处和市公安局内保大队。
(三)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已采取的措施;
4、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