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
传染病防控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暴发流行,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传染病防控制度:
一、传染病防控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沈超
副组长:谢卫军
成员:濮志俊、仲海燕、丁新国、占太助、梁汉民
二、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措施
1.学校各班做好晨检、午检。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发现传染病早期症状(发热、皮疹、咳嗽、腹泻、黄疸等)及时上报,并进行检查落实。
2.各辅导员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将病情及时上报给传染病防控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进一步处理。
3.定时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并进行检查落实。
4.学校配合上级传染病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摸底和接种工作(如:乙肝、流感等)。
5.学校对防控人员、防控物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及时掌控情况。
6.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将疑似病情的学生电话上报疾控中心。
7.每年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
8.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生物的危害,每学期开展一次集中灭鼠活动。
9.建立环境定期消毒制度,对学生宿舍、教室、厕所、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周进行一次消毒,若学校周边发生疫情,视情况提高消毒次数。
10.实行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凡是新生入学均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对未按规定接种的人员需接种完相关疫苗后方可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