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
保卫处工作职责
海安校区保卫处在职能上接受海安校区管委会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南通校区保卫处的指导,负责开展海安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海安校区管委会和本部保卫处的工作要求及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信息搜集,协助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维护校区的安全稳定;
三、负责开展普法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四、负责开展校园及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和治安管理工作;
五、负责校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消防法规要求及时开展消防隐患检查整改工作,确保消防自动化设施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六、负责校区交通安全管理,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车秩序及其停放进行管制,对校园一般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保持与上级有关管理部门联系;
七、负责校区内部一般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侦破工作;
八、负责校卫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性对校卫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进行考核;
九、协助做好校区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做好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处长:梁汉民
电子邮箱:8395811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