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与基建处、安全工程与应急管理学院邀请校外专家组织召开安全工程与应急管理学院实验楼通风与废水处理项目立项论证。海安市环保局副局长柯光明、我校校长助理谢卫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陈国良、资产与基建处处长蔡春雷参加会议。
评审过程中,专家就实验楼的通风及废水处理设计方案进行深入讨论和质询,提出了专业意见,并对整体方面表示了认可和通过。
柯光明提出,项目应充分考虑国家环保要求,在项目动工之前应充分进行环境影响性评估和论证。
谢卫军表示,实验楼项目必须坚持“大安全”理念,既要服务教学科研核心任务,也要成为展示学校安全学科特色的窗口。
陈国良提出项目应遵循“标准先行、按需配备”的原则,既要避免配置不足影响功能,也要杜绝资源浪费。
蔡春雷提出项目应不断进行深化设计,注重细节,节约预算。
此次论证会的成功召开,为后续实验楼项目的高质量推进提供了重要的优化意见,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文/刘菊)